【转让公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三处房屋(其中二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6次公告)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4]084
项目名称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三处房屋分零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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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长公-GY-ZL[2023]147号 | 披露公告期 | 4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22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公告期即为展示期,地点: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乔先生 | 电话 |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详见附表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详见附表 |
(略) 址(支持远程报名) | http://** | ||
(略) (略) (略) 址 | http://**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谢女士 | 电话 | 0431-*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 电话 | 0431-*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三处房屋分零出租项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出租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