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鹤庆县金墩乡、草海镇,总投资5313.*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和海尾综合整治工程,其中银河治理范围为 (略) ~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5.75km,海尾河治理范围为东草海输水泄洪闸~与漾弓江交汇口,治理长度4.972 km。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0年8月15日,鹤庆县水务局出具“关于准予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度实施部分:海尾河、清水河、五龙河、新河、银河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鹤水规计许[2020]1号)。
2021年11月26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出具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项目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2021年12月1日,项目方委托云南 (略) 编制《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9月5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出具“关于《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复[2022]13号)。
2022年9月,项目建设完成,按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编制。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以“鹤环复[2022]13号”批复的《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银河、海尾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包括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工程治理范围与环评批复及文本一致,变化情况主要是工程量调整,变化原因为:①设计量与实际工程量之间的误差,同时各工程实施过程中会对部分设计工程作出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②部分工程内容未实施。变化情况如下所述:
(1)银河:河道现状可以满足要求,因此清淤工程没有实施;滨岸道修复工程植被类型和规模调整,生 (略) 工程量增加,木栈桥工程变更为混凝土农用桥,人文景观设施工程没有实施;配套工程人工灌溉系统变更为自动灌溉系统,亲水踏步和观测设计工程没有实施;临时工程导流设施工程量数量减少, (略) 均依 (略) , (略) 。
(2)海尾河:滨岸道修复工程植被类型和规模调整,生 (略) 工程量增加,木栈桥变更为混凝土农用桥,增加改造桥一座,人文景观设施工程量减少;配套工程没有设置观测控制标点和水位尺;临时工程导流设施工程量数量减少, (略) 均依 (略) , (略) 。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项目环评文本所述,不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所述的重大变动。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影响分析
(1)对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经调查,运营期随着区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工程区水生植被增加,生境的多样化、异质化也将增加,水生植被的多样性也将逐渐提高。只要建设单位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对游人加强引导、对不文明的观景行为加强管理,严禁随意采摘、踩踏等破坏周边植物资源,则本工程在运行期对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同时,随着工程运行,河道水生区域的生态结构趋向连续和完整,两栖类动物可利用的水域面积增加,适宜生境面积增加,将促进其种群数量发展,还可能增加两栖动物种类,并有可能进一步促进以蛙为食物的蛇类和猛禽的发展。同时,由于浮游植物、动物个体小,繁殖快,其种类和数量可以快速恢复。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底栖生物原本较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底质逐渐恢复,水生植物生长,水质变好,水面扩大,底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将会增加。
工程建设后,评价区植被生物量和植被生产力有所减少,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因此,工程引起的干扰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工程运营后评价区及周边水体环境将得到改善,河流、湖泊景观的质量将得到提高,工程的实施和运营没有改变评价区自然体系的景观格局,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景观生态的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后,工程评价区及周边水体环境将得到改善,河流、湖泊景观的质量将得到提高,这些景观将与原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融合,形成新的自然景观,使区域景观环境的总体质量得到改善。
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对河道影响是积极的。
(2)绿化植物对区域生态风险影响调查
根据实际种植情况,银河没有种植流苏树、金丝桃、狗牙根、白穗狼尾草、黑穗狼尾草、韭兰,新增种植品种银杏;海尾河没有种植流苏树、合欢、矮牵牛、红花酢浆草、韭兰、黑穗狼尾草、菖蒲、灯芯草,新增种植品种黄金菊。
经调查,本项目银河、海尾河滨岸带修复工程选择的植被以工程设计方案提供的品种为主,为鹤庆县境内乡土种,新增种植品种也是当地乡土植物。根据实施情况,本项目植被修复是以保护生态原生环境为基础,因地制宜的进行植物生态修复,在不破坏现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增加点景植物,形成健康稳定的植物生态链,适地适树的选择与地域景观类型相适应的植物,形成稳定健康、低影响、低维护的植物群落,延续当地自然景观风貌。
本项目选择的绿化植被为乡土种,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轻微,随着绿化植被种植成活并逐渐融入区域生态系统后,能提高植被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层次性。
2、污染影响分析
(1)废水影响
根据监测报告(中航检字 [2022]*号)分析,银河溶解氧超标,超标率为4%,其余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质标准;海尾河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质标准。对比2021年12月1日~3日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对银河、海尾河现状监测结果(中佰检字[2021]-*):银河监测断面溶解氧(超标率为22%)、pH超标,海尾河监测断面溶解氧、总氮、氨氮超标,其余水质因子现状达标。综合评价,银河、海尾河现状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为此,本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并投入运营后,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是积极的,正面的。
(2)废气影响
经调查,本项目属于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废气污染影响也消除,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
(3)噪声影响
根据监测报告(中航检字 [2022]*号)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周边村庄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影响也已消除。
(4)固废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运营 (略) 清扫垃圾、河道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银河运行管理单位为金墩乡人民政府,海尾河运行管理单位为草海镇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会定期委托沿线村民定期清理,统一运至村庄生活垃圾暂存点,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清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对恢复植被的后期抚育管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禁止新建与周边景观不协调的建、构筑物。
(2)加强对治理后沿线景观和环境的管理维护,禁止向河道乱倒垃圾及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景观的活动。
(3)后期需逐步完善绿化措施,增加水生和*生植被数量。
建设单位:鹤庆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 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