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7-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山西介休 (略) 辅助水平变更开采煤层项目 | (略) 义棠镇郭壁、钦屯、白岸村一带 | 山西介休 (略) | 山西 (略) | 山西介休 (略) 辅助水平变更开采煤层项 (略) 义棠镇郭壁、钦屯、白岸村一带,行政 (略) 义棠镇管辖。2012年5月25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1051号文对《山西介休 (略) *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5年11月27日,原晋中环 (略) 环函〔2015〕266号文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9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以介环函〔2021〕167号文对《山西介休 (略) 矿井新建回风立井项目》进行了批复;2022 年 5 月 27 日该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凯嘉 (略) (略) 辅助水平变更开采煤层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井筒(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和回风立井)、现有工业场地配套的公辅工程,利用现有开采水平,在此基础上辅助水平增加开采5号煤层。主水平开采下组煤9、10、11号煤层,辅助水平开采上组煤1、2、5号煤层。矿井*t/a生产能力不变,上组煤产量为*t/a和下组煤产量为* t/a,上下组煤配采,全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6kt,服务年限27.4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各煤层均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回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总投资8962.*元, 环保工程投资3838.*元 。 |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做好文物保护。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观测和生态影响跟踪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矿井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区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对地质构造的探测,以保护地下水水量、水质为目标,必要时优化建设、开采和保护方案。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观测,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项目实施影响。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尤其是加强导通区域的水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水经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不外排,处理能力为2400m3/d,处理工艺为“中和+气浮+调节+混凝沉淀(一体化净水器)+石英砂过滤+消毒”组合工艺。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和新昌洗煤厂补充水等,不外排,处理规模为36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厌氧+缺氧+二级接触氧化+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消毒 ”工艺。洗车废水经沉淀后 (略) 新昌煤化厂作为洗煤补充水回用,不外排。初期雨 (略) 新昌煤化厂地势较低处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 (略) 新昌煤化厂洗煤补充水,不外排;建立足够容量的应急池等,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工程地面没有施工活动,全部位于井下。矸石储存采用全封闭轻钢结构矸石暂存库,顶部设置了喷雾抑尘设施(装卸区持续喷雾降尘,堆场区喷雾降尘为30min/次);原煤、矸石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并设置喷雾除尘措施;原煤外送洗煤厂,采用全密 (略) 运输。厂 (略) ,厂内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清扫。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密闭,采用国六汽车或新能源(*醇)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加强瓦斯的监测,按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矸石充填井下。掘进矸石不升井,回填井下旧巷;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送协议洗煤厂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全封闭的污泥储存池,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仅涉及增加煤层,除上述内容外,均须按照原审批部门已批复和验收的内容实施。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2 | 和顺县东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 | 和顺县义兴镇盘道凹村(已搬迁)东侧紧邻的一条荒沟 | 和顺县东 (略) | 山西新 (略) | 和顺县东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和顺县义兴镇盘道凹村(已搬迁)东侧紧邻的一条荒沟。项目总占地面积*m2(合485.42亩), (略) 整治面积为*m2,复垦为耕地;马道及坡面整治面积*m2,复垦为灌草地,截排水沟及其他面积7007m2,取土场复垦面积*m2,复垦为耕地。项目利用和顺县东 (略) 和周边煤矿、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132.*m3,其中,拟填充煤矸石105.*m3,覆土27.*m3。设计2.3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管护期1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587.*元,其中环保投资458.*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在整治区四周设置防护林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涵洞、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 (略) 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 (略) 、加 (略) 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石灰乳灌浆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砂浆拌和。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 (略) 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拦挡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