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业绩要求: | 具有不少于1个基坑新建工程(基坑深度不小于3.5米)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日前)注: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 (略) 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览表中填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备案信息无法体现项目性质、不能证明基坑深度及合同备案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 (略) 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 (略) 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 (略) 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 2)申请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1月05日 18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 (略) | 联系电话: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1月24日 18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监管部门: | (略) 浦 (略) 场管理站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 (略) 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同 (略) 参加投标出现超过两家的情况,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3.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5.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