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 * 〕 * 号)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转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 (略) 区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 (略)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 (略)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 *** 。
附件:
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 (略) 区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公示材料
德州 (略)
*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