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一览表
服务名称 | 结算方式 | 服务期 |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 根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起计算服务日期 (为期一年) |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
2、项目地点:根据实际发包要求约定 ;
3、合同范围: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在合同服务期内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其中包括:
(一)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邀请函;
(三)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四)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五)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六)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七)落实开标、评标(谈判、洽谈、询价)地点,主持开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指定专人做开标、评审等全过程记录;
(八)组织评审工作;
(九)整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
(十)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十二)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十三)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四)协助组织履约验收事项;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②服务价款
根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价款以实际过程中产生的价格协定。
③价款支付
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中标价计算费率支付。
④服务质量与要求
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服务,并随时接受*方的检查,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与合理要求,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修正。
三、服务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服务承诺指标(针对本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服务目标及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制定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的改善措施);
(2)企业安全情况说明及安全生产制度机制;
(3)管理制度;
(4)服务保障方案;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列表(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时间:2023年7月5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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