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HG挂-2023-03号 | 宗地总面积: | 190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涵江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园 | ||
年限: | 23年 | 容积率: | 1.32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052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现状土地条件: 按现状 | |||||||
起始价: | 986.8万元 | 加价幅度: | 2.9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要求参加竞买对象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该宗地块的准入产业类别(以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本次挂牌交易仅接受竞买人单独申请。 2.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需先取得与涵江区招商服务中心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到 (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管制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到 (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管制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管制股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G挂-2023-03号 号地块:2024年02月19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9日 16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HG挂-2023-03号投资强度≥350万元/亩,产值强度≥500万元/亩,税收强度≥25万元/亩,竞得人应在收到《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涵江区工业项目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详见附件)并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在约定的开发日期前需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同时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竞得人应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莆自然资﹝2022﹞330号)文件精神,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多余砂石土处置工作。 4.竞得人应根据《 (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莆田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涵江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涵自然资﹝2023﹞101号)文件精神,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莆田涵江支行
开户账号:*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