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 | (略) 铜梁区蒲吕 (略) 7号附21栋(铜梁高新区蒲吕片区) | 重庆净源 (略) | 重庆佳环 (略) | 项 (略) 铜梁区蒲吕 (略) 7号附21栋(铜梁高新区蒲吕片区),租赁华雄·西部智慧产业园内21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804.8m2)进行建设,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区,并配套建设应急事故池等设施。本 (略) 铜梁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主要服务于铜梁区及其周边区县范围内,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在20吨以下的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全部非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不进行任何危险废物的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类别涉及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9其它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19个大类,90个小类,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年收集贮存转运总规模为3500吨,厂区内最大储存量为250吨。拟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0%;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365天,采用1班制,不设食宿。 | 一、运营期废气:在12~17#贮存区及*类危废贮存区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抽风,挥发性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外300米范围,后期该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二、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华雄·西部智慧产业园中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地面清洁废水、废拖布及劳保用品、破损包装容器分类密封盛装于本项目贮存区内,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三、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冷却塔、空压机和分条机等,通过采取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地面清洁废水、废拖布及劳保用品、破损包装容器分类密封盛装于本项目贮存区内,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