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霍营街道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国家鼓励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CP02-0101-06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2035年)》相符。(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不涉及及已知不可移动文物,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评价目标,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3)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会对周边环境评价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其产生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后,于10月27日至11月9日进行了公式,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刘静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铁第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