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2023-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 (略)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大发改〔2023〕227号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略) 全长约2公里,主 (略) 路面、人行道、地 (略) 、停车场、道路节点改 (略) 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99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 (略) 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设计、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85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6-27 00:00至2024-07-01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6-27 00:00至2024-07-01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市政公用工程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 个个人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③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记制度;③申请人在 (略) (略) 具有招标代理登记证,申请人及项目人员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附截图);④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 (略) 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 (略) 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可辨;⑤投标申请 (略) 电子签章或鲜章,无电子签章或鲜章的视为废标处理。7、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8、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价【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兰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