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环太鹤湖驿站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QSL2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环太鹤湖驿站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审[2020]1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企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青田县 (略) ,招标人为青田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青田县环太鹤湖驿站工程位于青田县瓯南街道湖口村。项目总用地面积4867.9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2.56平方米,景观总用地面积为4151.58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绿道驿站、绿道标识标牌、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以及相关室外附属工程建设等。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道驿站、绿道标识标牌、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以及相关室外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控制价:约*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日起,至开标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0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地 址:青田县戈岙湾7号401室
联系人:徐安娜联系人:刘益丽
电 话:0578-*电 话:0578-*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7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3.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