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垃圾填埋场共有两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平均每天处理渗滤液总量约300吨,产水率在55%左右,余下45%为无法处理的浓缩液。无法处理的浓缩液被回灌到填埋库区,经过沉淀、收集,又被渗滤液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如此反复。但随着填埋场运行时间增加,渗滤液也逐渐“老龄化”,渗滤液可生化性变差,电导率高,加之浓缩液的不断回灌,进一步加速恶化了渗滤液水质,降低了渗滤液的产水率,加大了渗滤液处理的运营难度并增加了费用,同时也不符合即将实施的新国家标准。因此,引进新工艺,采用新技术,势在必行。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设施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土建配套以及后期的运行服务、维护保养、合格排水等工作。渗滤液处理能力不低于150吨/天,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O+超滤系统+纳滤系统+催化脱氮系统+高级催化氧化的处理工艺,以实现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终端无浓缩液产生,产生的污泥量不高于进水量的6% 且含水率不超过80%,运至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中标价包含污泥处理费用),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二排放标准,产生的气体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投标人提供设备并进行服务,招标人按照实际处理量*中标单价支付投标人服务费用。
(三)项目预算:*元,预算控制最高价:*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捷舜 (略) (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 (略) 管理执法局
地 址: (略) 阳春大街38号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舜 (略)
地 址: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