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四川羌江石材有限公司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项目业主 | (略)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项目地址 | 北川县通泉镇(原香泉乡)云岭村 | |||
项目简介 | (略) 成立于2006年0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Y),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住所: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原香泉乡)云岭村一组,法定代表人:马明祥,经营范围:石材开采、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 (略) 于2018年7月18日延续取得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批准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日),矿区面积:0.1363km2;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开采深度:+1000m~+870m标高,高差130m。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0年5月23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10-03-*】FGQB-0178号)。 2020 (略) 川佑工程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初设(代可研)》)及《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同月委托湖南安康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性质为改建工程,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对象为矿区范围的石灰岩,设计开采面积为0.08756km2,设计开采标高为+1000m~+870m,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汽车开拓运输。 企业于2020年9月23 (略) 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批复》,随后开工建设。 2022年1月19日企业重新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权拐点坐标由4个变为5个,矿区面积由0.1363km2变为0.1321km2,矿区面积发生变化。并于2022年8月企业委托原设 (略) 川佑工程 (略) 完成了《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变更设计说明书》及《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变更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内容主要为终了境界范围及部分参数变更、矿床开拓运输路线变更、基建采准工程变更、防排水设施变更等。企业于2022年9月6 (略) 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变更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批复》。随后开工建设。 2022年11月矿山基础建设及安全设施建设已经完成,随后企业进入试运行阶段,于2022年12月试运行结束,为期1个月,试运行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试运行正常。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略) 令第397号, (略) 令第638号第一次修正, (略) 令第653号第二次修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等法律法规要求, (略) (略) (略) 对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评 | 评价机构 | (略) (略)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陈维 | 报告编制人 | 陈维 | |
报告审核人 | 李长志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陈维、董勇、贺联合、崔宝元、吴芹、龙俊、王秉珠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9.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3.8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略) 北川县香泉乡云林村青岗树石灰石矿年产50万吨石灰岩技改工程,不存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的否决项,验收检查项总数为158项,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有5项,不符合项为3.16%,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