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环卫所三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环卫所三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环卫所三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略)元
3.最高限价:(略)元
4.采购需求:因街道垃圾清运需要,需采购2辆三轮电动吊桶车。主要内容包括三轮电动吊桶车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在采购人所在地完成上牌工作。
6.供货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至2024年11月1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联系电话:(略)。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综合 (略) (城南大厦A座31层)31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阜宁 (略) 196号
联系人:陈军,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
联系人:徐永,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军、徐永
电 话:(略)、(略)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