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分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将国 (略) 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略) 年产300万张育苗盘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河北巴州生态产业园内,,国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19′37.41″,北纬41°51′51.60″,项目总投资1000.5万元,总占地面积6993.45㎡,建设生产车间诶按1座,内设造粒生产线1条,年产聚*烯塑料颗粒5278.15t,设苗盘生产线2条,年产苗盘300万张,并配套建设原料堆棚、循环沉淀池、办公室、职工宿舍等辅助设施。
二、“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与2019年12月委托新疆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300万张育苗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20年9月17日从巴州生态环境局取得了《关于 (略) 年产300万张育苗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巴环评价函【2020】290号),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2023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建设造粒生产车间1栋,实际未建设,造粒生产线安置在苗盘生产车间内,循环沉淀池有设计的30m3实际建设为6m3;环评设计二级循环沉淀池100m3,实际建设为五级循环沉淀池350m3;堆棚环评设计建筑面积675㎡,实际建筑面积550㎡;办公宿舍设计建筑面积420㎡,实际建筑面积128㎡;废气治理工艺设计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实际建设为洗涤塔+过滤箱+等离子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项目变更均为造成环境影响加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四、污染治理措施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苗盘再生造粒、挤出、热熔等工序会产生非*烷总烃,通过采取集气罩+洗涤塔+过滤箱+等离子交换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治理后排放。
(2)废水
运营期造粒生产过程中清洗废水经五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造粒冷却废水经冷却水池循环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降噪。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废润滑油、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洗涤塔废液、废活性炭。沉淀池泥沙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残次品、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巴州 (略) 清运处理;洗涤塔废液交由厂商定期更换。
五、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设置1个监测点,无组织废气监测共设置5个监测点。
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在0.73-1.74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厂界颗粒物监测浓度在0.286-0.449mg/m3之间,无组织厂界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在0.31-0.37mg/m3之间,无组织厂界苯监测浓度在0.124-1.113mg/m3之间,无组织厂界*苯监测浓度在0.0058-0.0578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在43-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在41-53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通过对 (略) 年产300万张育苗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确定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含油抹布等废劳保用品的到合理处置,对照《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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