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泗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04-01-*。
三、建设地点:泗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汴河大道、桃园路、南二环、北二环、赤山路等道路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长度约27.0Km;(2)排水管网清淤修复工程:一环路、丹凤路、汴河大道等道路排水管网清淤、缺陷修复等,共计长度约35.1Km;(3)排涝泵站工程:新建南柳路排涝1座、北部新城排涝泵站1座;(4)防汛应急设施配套工程:购置移动排涝泵车及配套附属设备2套;高扬程潜水泵6组;移动式小型潜水泵20组;雨量计监测设备10套,挡水板、密封门等防涝防淹设施20处。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23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