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略) 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采购2024年-2025年度抬担架服务项目 | (略) 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采购2024年-2025年度抬担架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940.*元 (一)岗位及担架员要求 中标方向采购方派遣的担架员必须是身体条件符合劳动强度要求的男性,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需有岗前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安分守己,无前科劣迹,无纹身、无吸毒史,能吃苦耐劳,年龄18—55周岁, (略) 前急救搬抬担架工作经验的年龄不得超过60岁。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劳动合同关系在中标方。每车组配备两名担架员,其中至少1人曾参加急救知识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提供的担架服务应保证每天的出勤率100%,保证交接班时每车每天两名担架员,否则单次单人扣罚5000元,在每月付款中扣除。(二)服务要求 1.中标方具备24小时全时效、滨海新区全域内及时调换担架员能力。 2.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过程中,按照急救单元组内医生指导下科学、安全地搬抬转运患者。 3.中标方负责担架员人事、劳资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为担架员提供劳动报酬、劳保、各项福利、保险、公积金和伙食补助、工作服、加班费、休班时的住宿地点等,并依照劳动法妥善处理担架员劳动争议。(三)培训要求 1.中标方应制定详细、全面的培训方案,包含担架服务中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职业道德等。 2.按照采购方要求,中标方定期或专项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 (略) 前医疗急救常识、院感防控、工作流程、搬抬服务技术和配合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行风要求等,完善培训计划、内容、措施等。(四)服务保障 1.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专业化服务方案。 2.针对整体服务方案的应急处置预案。 3.担架员熟练掌握各种担架的操作,熟知典型病种搬运注意事项。 4.有详细的担架员工作职责、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等。 5.担架员负责清洁救护车医疗舱、工作场所卫生和各类担架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担架质量完好无损,整洁无血迹污渍。如发生自然消耗损坏的由采购方维修或更换,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的由中标方按价赔偿。 6.采购方有权根据工作量需要调整值班救护车数量,中标方需根据值班车辆增加或减少担架员班次。在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搬抬服务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与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进行妥善处理,并提前承担经济赔偿。如中标方不依照合同支付赔偿,采购方有权在服务费中扣除。(五)合同保障 1.合同签订10天内,中标方保证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人员招聘与培训。 2.合同签订10天内,中标方将担架服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的花名册和体检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给采购方,由采购方对花名册上人员核对无误后方能上岗。如上岗人员与花名册名单不符,采购方每人扣罚2000元。 3.采购方自中标方能够正式承担工作后开始计算服务费用。 4.如出现中标方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担架服务合同要求或采购方增加救护车值班数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采购方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担架员提出处罚、调换要求,中标方必须积极落实。如担架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采购方每人每次扣罚2000元,在每月付款中扣除。违规违纪行为引发医疗纠纷或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6.担架员因劳动争议或与工作相关事件向采购方滋事的,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空岗、静坐、堵门、擅闯滞留采购方工作场所、通过各种手段骚扰采购方工作人员等行为,采购方每人每次扣罚4000元,在每月付款中扣除。 7.采购方每年对中标方进行4次相关考核,考核结果连续两次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 8.采购方每月包干支付担架员服务费(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突发公共性事件费用及其他各项业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付款方式按照当月工作量据实结算,每月10日前以转账形式结算上一服务月的服务费,中标方提供完税发票。 | 940.8 | 2024-06 |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启动对新一周期担架服务招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