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吨精细石粉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7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吨精细石粉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泾县云岭镇陈塘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拆除淘汰2台老旧设备雷蒙机,新购置2台DMS-1300立磨机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品质和环保、安全水平。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磨、罐仓呼吸产生的粉尘,其他废气排放量不变。超细磨、雷磨、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立磨机设置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除尘系统,磨粉粉尘经除尘系统处理后与破碎粉尘合并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罐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原料堆场半封闭,建设三面围挡,一面进出料并设置软帘。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封闭,洒水抑尘,堆场地面硬化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洗矿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洗矿废水与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半地下或靠厂界一侧的厂房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声棉的降噪措施,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07-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