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 (略) 《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 * -2)》的公告》(国联采字〔 * 〕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 *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略) 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药品目录范围
第 *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 (略) 供应品种清单中的药品,具体详见附件1。
* 、产品申报时间
* 日至 * 日
* 、网上填报信息填报
( * ) (略) 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 (略) (略) 操作及价格确认。
( * ) (略) 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企业基础资料申报”、“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基础资料申报后,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 (略) (略) 及价格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企业、产品基础资料在我省药品阳光采购系统中已经提交且审核通过的,如无变更不需再次填报企业、产品基础资料,直接进入选择“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环节完成后续申报操作。
附件:1.第 *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 (略) 供应品种清单
2.企业申报须知
(略) 省药 (略)
* 日
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录 (略) 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 *** 0/),平台登录路径: (略) 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按 (略)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