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已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如我单位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环保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永乐店镇)
项目位置:本项 (略) 通州区永乐店镇,通州再生能源发电厂的东侧,北临京津高铁, (略) ,南侧与胡家村相邻。
建设内容:绿化乔灌草栽植、碎石铺装步道、灌溉管线埋设等。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1.28hm2。
建设单位: (略) 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江河 (略)
监测单位:北京江河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通州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