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设 (略) :
你司《关于审批丰都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丰城建司文〔2024〕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改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法人
(略) 建设 (略) 。
三、建设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丰都县境内。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移除界桩1个,新建界桩30个;移除界标11块,新建界标32块,更换现有界标标识54面;移除宣传牌1块,新建宣传牌60块,更换现有宣传牌标识4面;拆除不符合 (略) 警示牌25块, (略) 警示牌40块,更 (略) 警示牌标识14面; (略) 3039米, (略) *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223.*元,其中工程费19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元,预备费用6.*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
2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根据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