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草碾乡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草碾乡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草碾乡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发电青 (略)
建设地点: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厂沟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方式: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