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q.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汉滨 (略) 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略) 汉滨区新城垃圾转运站项目 | 汉滨区环城大道南侧的环卫中心停车场内部 |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 中圣 (略) | 项目位于汉滨区环城大道南侧的环卫中心停车场内部,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09 度 0分 51.146 秒,北纬 32 度 40 分 41.995 秒,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设1套压缩能力260t/d固定式压缩设备,采用水平压缩方式。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6.*元,投资比例3.91%。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