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锦州20-2北油田开发及锦州9-3锦州23-2油田原油依托锦州20-2北油田外输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锦州20-2北油田开发及锦州9-3锦州23-2油田原油依托锦州20-2北油田外输项目
锦州20-2北油田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东经121°23′~121°32′,北纬40°31′~40°36′,北距锦州9- (略) 约12.4km,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14.0m。锦州9-3油田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东经121°24′~121°37′,北纬40°37′~40°42′,南距新建*N (略) 约12.4km,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6.5~10.5km。
锦州20-2北油田开发及锦州9-3锦州23-2油田原油依托锦州20-2北油田外输项目,建设单位为中海石油(中国) (略) 。
本项目新建1座*N (略) ,设上层*板、中层*板、下层*板、工作*板等四层*板。平台设有40个井槽,设有80人生活楼,以及直升机*板、原油处理、天然气处理、增压外输设施、水处理设施、注水设施及公用系统等。
新建3条海底管道:*N CEP至* CEP油管线,39km,10in;*N CEP至* BOP气管线,11km,8in;* CEPD至*N CEP油管线,12.4km,8in。
新建1条海底电缆:*N CEP至*CEP电缆,39km。
同时对依托的* CEP,* CEPD,* (略) 进行适应性改造。
本项目属于新建海洋油气开发工程。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联系人:孙红栋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 (略) 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中 (略) (略)
联系人:郭良波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太阳 (略) 中国海油大厦B座
邮编:*
电子邮箱:*@*ttp://**
(四) 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见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采纳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建议。
中海石油(中国) (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