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法学会
2024-2025年度法制宣传推广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法学会法制宣传推广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确认,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区法学会法制宣传推广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二、采购主体
(略) (略) 委政法委员会
三、项目情况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主要用 (略) 法学会开展法制宣传、学术交流、信息推广等工作,以及“青白江政法”微 (略) 的信息技术保障服务。产品服务需求:
1.“青白江政法”微信公众号信息技术保障服务,针对日常和临时性工作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并协助完成图文设计和宣传推广。。
2. 根据*方需要适时完成,全年累计制作不少于100个原创类新媒体产品。适时根据省、市、区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提供原创新媒体作品参加各层级文化宣传类活动或比赛。
3. *方围绕*方重点工作需要开展线上线下活动, (略) 络辅政、民 (略) 友互动等线上活动,收集 (略) 上社情民意,必要时开发设计系统或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在线抽奖、问卷调研、报名投票、签到小程序等。
4. 根据重大活动或会议任务需要提供现场跟拍服务,全年跟拍不少于50场,原始素材需于每月28日前全部提供*方留存。
5. (略) 络安全保障、舆情数据监控等信息技术保障服务。
6. 完成*方交办的其他宣传和技术保障服务需求。
7.服务目标任务:
| 内容 | 目标任务 |
1 | 信息技术保障 | 需提供驻点服务人员2名,工作日5×8小时以上的驻点服务,并保证7×24小时通信畅通。 |
2 | 平台宣传推广 | “青白江政法”微信公众号信息技术保障服务,针对日常和临时性工作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并协助完成图文设计和宣传推广。 |
3 | 图文设计制作 | 根据需要适时完成,H5、图解、动画等作品制作。 |
4 | 新媒体作品制作 | 全年累计制作不少于100个原创类新媒体产品。 |
5 | 重要活动跟拍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成照相、摄影及素材归档工作;跟拍不少于50场/年。 |
6 | 线上线下活动 | 提供线上线下活动技术支撑服务。 |
7 | 网络安全监控 | (略) 络安全监控,舆情数据监控等服务。 |
8 | 其他事宜 | 完成交办的其他宣传和技术保障服务需求。 |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价格为 *.00 元/年(大写:***万元整),根据报价和申报材料综合评定。
四、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
2. 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包含信息技术、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等经营范围,并具备独立的软件开发、维护能力,具备活动策划、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网络安全维护等的经验和能力;
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2021-20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 供应商须建立专门服务管理团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并确保能提供2名驻点服务人员,所提供人员必 (略) 法学会提出的学历层次、专业背景和能力指标等要求。若因派驻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态度及其他无法履约特殊情形等影响履约质量的,我方有权要求服务商更换派驻人员, (略) 法学会制定的考核办法扣减得分和资金;
5.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线上线下安全责任,包括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账号密码安全,以及线下活动中派驻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等;
6. 参加本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采取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围标等违法行为,若发生一切法律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报名及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
(一)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接“宣传推广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内容和要求、项目经费预算等)。
(二)注意事项
以上资料需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提交后不可修改。
六、递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24时00分。
(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
(三)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略) 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17楼1738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送达竞争性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无效。若截止日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自行终止,重启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28-*
邮 编:*
邮寄地址: (略) (略) 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17楼1735办公室
(略) (略) 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