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深海越电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高端视窗触摸屏玻璃盖板、模组及配套电子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 (略) 北分局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高端视窗触摸屏玻璃盖板、模组及配套电子组件项目 | (略) 北经济开发区淮河路37号智造产业园D厂房 | 东深海越电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山东 (略) | 项 (略) 北经济开发区淮河路37号智造产业园D厂房,项目代码为2212-*-04-01-*,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21100m2,建筑面积4220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购置电子触摸屏玻璃盖板生产线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投产后年产1000万套高端视窗触摸屏玻璃盖板、模组及配套电子组件。 | (一)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 (略) 政管 (略) 北经济开发区 (略) 处理。 (二)项目废气20台丝印/烘干机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另外20台丝印/烘干机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点胶固化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贴合、喷码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擦拭工序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废玻璃、废PE膜/废包装袋(桶)、不合格品、废无尘纸/无尘布、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RO膜和EDI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厂家保养时直接回收处置;废切削液及沉淀渣、废硝酸钾、废活性炭、污泥、废机油、废油桶、水性油墨/切削液及硝酸钾废包装物、废油抹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