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办法(试行)》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略) 事业单位 (略) 对随机抽取的10家事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比例及对象
2024 (略) 事业单位 (略) 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抽取的事业单位分别是: (略) 救助管理站、 (略)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略) 板桥街道第二中学、 (略) 渔业管理站、 (略) 杨柳镇党群服务中心、 (略) 格宜镇中心学校、 (略) 人民政府凤凰街 (略) 中心学校、 (略) 综合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西泽乡初级中学。
二、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等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
通过事业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实地查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业务开展情况等,对10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总体而言,被抽查单位能全面、真实、及时填报公示年度报告,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管理。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基本一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齐全,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序开展相关活动,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料不齐全,没有按照要求将材料档案归档,当场及时反馈抽查结果并督促存在问题单位整改,总体抽查结果良好。
(略) 事业单位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