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1-24
且末 (略) 提升改造工程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且末镇 | * | ||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波 | ||
7800 | 7.8 | ||
2024-06-30 | |||
新建 | |||
(略) 16.9 公里, (略) 灯、红绿灯等基础设施。 | |||
环保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弃土、弃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②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略) 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③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固废倾倒场。 |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2、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的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8: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施工过程中噪声应满足昼间不大于 70dB(A),夜间不大于55 dB(A)③在近距内有 (略) 段,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7:00)及中午14:00-1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此外,还应在 (略) 段架设钢板围栏,起到隔声、减少扬尘的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