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雁塔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华澳 (略) | 西安华澳丽康生物工程研发生产基地化妆品车间及实验室项目 | (略) 雁 (略) 56号 | 陕西 (略) | 本项目在西安华澳 (略) 厂区内,依托原有厂房,不新建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医疗器械生产车间及各类实验室,其中医疗器械生产车间主要建设敷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灌装面膜*支/年。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硫化氢和氮氧化物。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进行收集,肽类研究实验室合成一室、合成二室产生的废气经强制抽风进入专用管道,由管道引至科研楼楼顶的“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6)排放;肽类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胶原蛋白研究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强制抽风进入专用管道,由管道引至科研楼楼顶的“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7)排放;细胞实验室废气经管道引至制剂楼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6m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厂区现有“稀硫酸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2)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 (略) (略) 排入鱼化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干燥机、搅拌机、灌装机等设备,在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废油脂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处置;不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废综合利用;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废实验耗材、废试剂、废试剂、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动物组织及尸体、废利器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西安华澳丽康生物工程研发生产基地化妆品车间及实验室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