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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10吨*基泼尼松龙等生物制药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10吨*基泼尼松龙等生物制药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坐标:114°57′14.64″,27°1′28.67″)。本项目总投资为5575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9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技改(厂区占地面积约83亩),利用已有生产车间(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6车间)、污水处理站、办公楼等,同时新建RTO焚烧装置、罐区,建设5t/a布地奈德、10t/a地夫可特、15t/a地塞米松磷酸钠、10t/a*基泼尼松龙、10t/a左炔诺孕酮、5t/a雌三醇、60t/a*基泼尼松龙格氏物、60t/a*基羟化物、40t/a*基锂氨物、50t/a地夫可特中间体、15t/a雌酚酮、5t/a雌二醇、60t/a半琥珀酸拉司米地坦、1t/a去氧孕烯、500t/a氨基*酸、5000t/a*氨酸、15t/a 16-a羟基泼尼松龙等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高盐废水经蒸发脱盐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混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浓水收集池+调节池+生化处理一+生化处理二+兼氧池沉淀池+二级好氧池+好氧沉淀池,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中特征污染物达《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赣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 101车间有机废气、104车间有机废气和罐区废气采取一级深冷+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102车间有机废气采取一级深冷+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103车间有机废气和106车间有机废气采取一级深冷+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进RTO焚烧处理,焚烧尾气经“烟道冷却+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外排;103车间发酵废气采取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2外排;102车间含氨尾气采取一级深冷预处理,后经三级水吸收+一级水喷淋+酸水喷淋+二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高DA003外排;101车间含氢尾气经一级深冷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外排;102车间含氢尾气经一级深冷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外排;104车间含氢尾气经一级深冷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外排。 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风机口消声处理、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项目精(蒸)馏残液、蒸馏残渣、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冷凝液、污泥、实验室废液、液环泵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包装材料等属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在营运期间,为了防止项目对生产场地及附近的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分区防控:结合厂区生产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实行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有区别的防渗原则;重点防渗区有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池、罐区、初期雨水池、化学品仓库等;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等。应急响应: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Ⅳ,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Ⅳ,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Ⅳ,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根据以上各环境要素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Ⅳ,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一级评价。 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二氯*烷、*醇、盐酸、*苯、*酮、*醇、硫酸、氨水、异*醇、二氧化硫、氯化氢。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泄露、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爆炸,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为了预防大气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项目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井冈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