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商示财采【2017】042号
(略) (略) 乡一 (略) 市管 (略) 的委托, (略)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 (略) 范围
1.1招标编号:商示财采【2017】042号
1.2项目名称: (略) 市示范区东 (略) 清淤工程项目
1.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招标控制价:按财政评审后下浮5%以上。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含 * 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 *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和类似工程业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略) (略) 在地(包括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8、报名时各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其身 (略)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略) (略) 产生的安全与费用自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企业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 (略) 要求 (略) ,上述资料验原件(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除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备注:投标申 (略) 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 (略) 承担。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 23日— 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 14:30时—17:00分( (略) 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略) 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略) (略) ;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09:00时( (略) 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科技大楼北 (略) (略) 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09:00时( (略) 时间)。
5.2 开标评标地点: (略) 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科技大楼北 (略) (略) 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乡一 (略) 市管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
(略) : (略) (略)
联系人:刘先生、何先生
电话: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略) (略) 》、《 (略) (略) 》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