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县级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暨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县级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暨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平和县 (略) 以平行审投资〔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万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平和县县级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暨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小溪镇、坂仔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万元,本工程新建*米 (略) ,修复河湖缓冲带*平方米,改造生态沟渠*平方米以及设置视 频监控设备1套等;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
2.5 最高控制价:*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7 服务期限:1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送审稿)文件;(3)初步设计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 日8:00时至2025年1月12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年度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平和县小 (略) 芙蓉十一巷1号,邮 编*
联系人:蔡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6-*,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万河 (略)
地 址: (略) (略) 水仙大街168-105号,邮 编:*
联系人:吴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6-*,传真:/
(略) 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6-*
(略) 名称: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 (略) 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 (略)
地 址: (略) 平和县小溪 (略) 100号
联系电话:0596-*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