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 (略) 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推进我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着眼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在分型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分类指标体系,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实施重点培育。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分型分类
1.在全省分型工作基础上制定分类标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实行基础标准全国统一、分型标准以省为单位、 (略) 为单位确定的方式。赤城县个体工商户分型严格按照河北省统一标准执行。县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研究制定本“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在省统一分型完成后组织开展分类认定。在每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 (略) 场监管部门集中分型判定结果, (略) 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指导意见》确定的程序和方式,依托全国“名特优新” (略) , (略) 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持续做好评估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量控制在全县“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以内。(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二)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3.分型帮扶。县相关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内,结合经济发展特点,统筹各方面资源,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 (略) 场准入服务,降低用能、经营场所等成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畅通招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 (略) 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分类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县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拓展便民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安排特色产品展示宣传;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 (略) 推广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参加消费季、美食节活动等。对“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注重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等。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 (略) 经营技能培训力度; (略) 企业给予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 (略) 场等。(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持续加强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5.加强政策供给。以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为契机,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化年报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重视信用、如实报送年报;探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不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建立支持政策 “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实现政策直达快享。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法宣传和涉税服务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规定给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社保政策支持。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将分型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推动解决融资难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逐步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与中小微企业基于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的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优化发展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好“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各项活动,持续宣传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分型分类各项结果,加强对本地区优秀个体工商户的表彰奖励,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荣誉感、归属感。县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要将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职责,深入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引》,充 (略) 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委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充分发挥“小个专”党组织作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 (略) 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 (略) 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持续深入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中,积极推荐本行业领域优秀个体工商户。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政策,提升含金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等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做好信息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 (略) 场监 (略) 场监管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分类认定、评估确认和扶持政策兑现过程中,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摊派或索要财物。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得的材料和数据,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另行提供,减轻个体工商户申报负担。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个体工商户准确理解、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他们艰苦创业、诚信经营、党建引领、大胆创新等典型经验和突出事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平稳有序。
联系人: 李艳玲
联系电话:0313-*
附件:赤城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试行)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赤城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规定, (略) 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委《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分型分类标准。
“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
(1)“知名”类: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地区标志性字号等(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②在县级以上行政 (略) (略) 场占有率或知名度,如经营者接受过电视台、报纸官方新闻采访,担任行业协会会员,承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经营同一字号3家以上门店等(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③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自媒体账号拥有粉丝(关注)人数(1千以下加1分、1千-*加3分、*-*加5分、*-*加7分、*以上加10分,满分10分)( (略) 的,以粉丝数最高的为准);
④产品服务好质量好、诚信经营(如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店、食品安全放心店、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经营者或经营产品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等(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⑤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县级每项加2分,市级每项加3分,省级每项加5分,国家级每项加8分,满分20分)。
(2)“特色”类: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授权使用人或使用单位,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地理标志相关(满分10分);
②从事本县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等行业,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定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满分10分);
③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如餐饮类、手工艺制作、土特产销售、旅游住宿类、特色文娱类(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④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独特,在区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满分10分);
⑤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经审核通过“特色”类的(满分20分)。
(3)“优质”类:指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或具有较强专业能力拥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 (略) 政府认定的传统老店如“老字号”的(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有口皆碑),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经营时间1-3年加1分、3-5年加3分、5-10年加5分、10-15年加7分,15年以上加10分;属于传统老字号加1分、本地传统手工艺加2分、祖传手艺加2分;满分15分);
②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的(满分5分);
③经营者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满分5分);
④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 (略) 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满分5分);
⑤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满分5分);
⑥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满分5分);
⑦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优质”类(满分20分)。
(4)“新型”类:指行业分类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 (略) 从事经 (略) 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 (略) 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态良好等(粉丝数量( (略) 的,以粉丝数最高的为准)1千以下得1分、1千-*得3分、*-*得5分、*-*得7分、*以上得10分; (略) :抖音号、快手号、小红书、微信视频号/公众号、新浪微博,每项加1分;商铺好评度( (略) 的,以好评度最高的为准):达到98%及以上得5分。满分20分);
②从事属于“7+18+N”现代产业体系中涉及的产业,其中“7”是指“医、车、电、数、游”以及被动式超低能 (略) 农业7个重点产业,“18”是指新能 (略) 联汽车及零部件、文化体育旅游等18个重点产业链,“N”是指每个县的县域特色产业(10分) ;
③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新兴行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满分10分); ④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新兴”类(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