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审计局于2022年5月至6月对我单位进行道孚县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略)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此次审计报告共反馈了18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0个,持续整改类问题8个。为加强州审计局对我县2019年至2021年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县人民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全面、有效地完成州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提升林草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林草地监管和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违规占用林草地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亚拉雪山(北部)服务区项目的问题:因审计期间工作人员在提供材料时有误,亚拉雪山(北部)服务区项目在2020年5月15日 (略) 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林地审字〔2020〕561号)批复面积为44.06亩。二是亚卓乡通村公路等45个项目未经批准违规占用林地约349.11亩(其中脱贫攻坚期间25个项目涉及70.15亩)问题:县政府已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违法占用林地可疑图版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目前发现我县违法占用林地点位共45项涉及349.11亩,根据司法鉴定报告,目前已立案查处21项涉及71.71亩,根据2022年3月12日,甘孜州森林督查“绿盾2022”案件查处攻坚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乡村振兴等可视违法情况由政府出具不予处罚文件,及时补办手续或恢复植被。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3—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违法占地中涉及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类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林地5个项目20个图斑不予处罚(道府发〔2022〕14号)涉及270.5亩。部分项目涉及的违规征占林地因涉及鲜水河国家森林公园,待《四川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分述报告》获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后督促办理征占林地手续,下一步,将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恢复被破坏植被。三是道孚 (略) 违规临时占用林地约7.58亩问题:目前正在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恢复植被。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我县正在对全县违规占用林草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于违规占用林草地现象将严格处理并督促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或恢复被破坏的林草地,并将全面严格落实好人头责任,及时进行动态跟踪,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关于“2019年沙化治理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造林项目建设力度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林草办〔2022〕121号),二是要求县林草局、涉及乡镇严格按照《道孚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项目议标办法》《道孚县道孚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道孚县道孚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百分制管理考核办法》《道孚县道孚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办法》要求,落实好项目评议等程序,严格劳务考勤台账式管理,强化对劳务报酬兑付等,下一步,将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 (略) 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林草办〔2021〕114号),严格对此类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提升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3、关于“2019年草原退化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管护不到位,部分围栏损失”的问题:已要求施工方重新购买网围栏7300米,于6月28日完成网围栏安装。(2)“天然草原改良未完成治理,涉及面积984亩”的问题:一是与原设计单位联系,在原图上17号小班面积的基础上补足了有效面积984亩;二是施工方按照调整后的施工图于7月6日完成984亩补种任务。(3)“已完成改良的天然草原被破坏”的问题:施工方对仲尼乡麻中村9号小班约0.45亩于6月30日完成补种,进入后期管护。下一步,县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县林草局加大项目管护力度,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将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4、关于“草原监测站点管理不善导致财政资金损失9.9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于6月10日开始进行整改,重新购买围栏,定做标识标牌,于8月1日完成安装,确保了监测站点有效运行,并落实专人进行管护,制定了管护制度。
5、关于“收取的保护区监测费用用于平衡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保障能力。
6、关于“违规发放劳务补助且项目实施存在管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州审计组审查出该问题时,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及时同涉及乡镇沟通衔接,涉及的20名干部已于2022年5月31日前主动全数退还违规补助金额共计56220元至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财务账户*中。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严守纪律,加大对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组织推进和开展项目,杜绝随意、粗放实施。
7、关于“集体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林草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下发数据及县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对商品林管护权益人进行资金兑付,县政府不定期对实施的兑现内容进行督查,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8、关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林草局已上缴结余资金18.04万元(林草项目14.45万元、森林防灭火资金3.59万元),县林草局已于2022年6月14日全数上缴国库(其中:林下可燃物清除质保金0.6699万元退还给四川 (略) ;专业扑火队单兵装备建设项目质保金2.36525万元已退还给四川林丰 (略) ,剩余资金正在退还中)。下一步,县政府将严格督促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制度加快项目拨付进度,及时清理相关项目结余资金并上缴国库。
9、关于“落实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及涉企保证金政策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林草局退还1个林草及森林防灭火项目质量保证金2.36525万元,目前剩余4个林草及森林防灭火项目质量保证金2.76475万元正在办理中。
10、关于“拖欠工程款85.2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道孚县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360万,其中中央资金268万,地方92万。完成投资*.34元,到位资金中央资金156万,地方92万,由于中央资金没全部到位,造成缺口*.34元,下一步,县政府将积极筹措相关资金予以解决。9、关于“林草专项结余资金清理不够到位”问题。县人民政府已督促县林草局及时上缴结余资金18.04万元(林草项目14.45万元、森林防灭火资金3.59万元),县林草局已于2022年6月14日全数上缴国库其中:林下可燃物清除质保金0.6699万元退还给四川 (略) ;专业扑火队单兵装备建设项目质保金2.36525万元已退还给四川林丰 (略) 。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落实防沙治沙领导责任不够”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道孚县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范建立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将防沙治沙纳入所在建设乡镇、村目标责任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防沙治沙工作的整体能力。
2、关于“草原保护和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属持续整改类问题,一是 (略) 州草畜平衡相关制度,重新修改完善《道孚县草畜平衡制度》,将超载减畜计划纳入制度中,对超载区域和牧户实施减畜,科学合理将减畜任务分解落实到超载过牧的乡、村、组、户,并通过推行减畜、增草等措施控制牲畜超载,对出栏超载牲畜的牧户给予奖励。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各乡镇签订草畜平衡及减畜承诺书,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和牧户签订草畜平衡及减畜承诺书,加强对牧民履行草畜平衡义务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减畜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组织引导村民将出栏减畜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出栏减畜目标和责任,监督管理草畜平衡工作。四是加强对乡村干部、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暨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宣传手册,增强农牧民出栏减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草畜动态平衡。
3、关于“森林数据存在多套数据”的问题。
经咨询甘孜州林业局资源股负责人,甘孜州的森林资源监测报告中体现的林地面积为443.2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2.07%。道孚县林地“一张图”面积为532.8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3.76%。州林草局每年监测报告数据是对外公布的数据,道孚县“一张图”数据是县林草局管理林地所用的数据。因为州林草局和县林草局使用的数据来源不一致导致林地面积的差异和森林覆盖率的不一致。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掌握数据差异,提升森林资源数据精准性,后期森林数据将采用国土三调数据。
4、关于“退耕还林地与耕地重叠471亩”的问题:对全县退耕还林进行清理核实,县林草局、县自然资 (略) 、州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核实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471亩,待国土三调数据公布后确定是否纳入稳定耕地。
5、关于“公益林建设项目成效不佳”的问题;已对公益林建设项目成效差的地块进行核查,并对施工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由于错过了补植时间,计划在2023年4月份进行补植补栽,县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县林草局对于此类项目要加大后期管护力度,要严格把好验收关,将项目效益发挥最大化。
6、关于“ (略) 级财政林业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成效不佳”的问题: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正在研究制定道孚县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范建立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我县防沙治沙工作的整体能力。
7、关于“自然保护区规划目标未完全实现”的问题:林草部门积极对接有资质的科研及规划单位,打好编制自然保护总体规划工作前期基础,编制好《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8、关于“国家森林公园划定不合理,存在有效矿权”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与县林草局加强与道孚国有林保护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下一步将4宗有效矿权分两步进行处置。一是调出部分:根据《四川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分述报告》,整合优化中,因合法矿业权, (略) 道孚县佐莫纳协磁铁矿(探矿权、采矿权), (略) 道孚县白崖子金矿(探矿权)三宗矿权调出森林公园范围,目前已经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正在办理中,待国家林业局批复。二是撤销矿权部分: (略) 道孚县各卡乡东坡下铜矿在整合优化时,由于条件不符合,没有调出森林公园范围。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该宗矿不能开采,经协商,该宗矿撤销,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于贵局《报告》中所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县完全认同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在全县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搞好林草资源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监管职能,坚决依法打击生态破坏行为。望贵局能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道孚县各项工作。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县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道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