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4〕1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遴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建立农户用药调查点,有效实现农药减量,提质增效,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一个项目实施单位,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领会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
一、专项资金额度、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
该项目专项资金额度为省级资金*元,补助承担建立农户用药调查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主要用于调查农户用药的工作经费等,建立1个农户用药调查点补助资金*元。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实施方案(附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申报期限和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有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原县委大楼3004报名。
四、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王咏华
联系电话:0354—* *(微信同号)
寿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二O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