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鲁甸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甸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建设单位:鲁甸县住房和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马殿术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