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JJZC-*
1.2、项目名称:2024年度小型工 (略) 管理工作
1.3、预算金额:96万元
1.4、最高限价:分包1:32万元,分包2:32万元,分包3:32万元。
1.5、采购需求:根据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的《
1.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3.2
3.3
3.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25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6.2
6.3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
(2)在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6.4
6.5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江北新区太子山路8号
联系方式:任工,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鑫骏捷 (略)
地址: (略) 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254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