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7日-2022年0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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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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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群升·大智慧07#地块废弃石材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群升·大智慧07#地块内 |
建设单位 | 贵州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场地平整和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水泥等建筑材料装卸、堆放等会产生扬尘/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文明施工,加强通风,对施工场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 (略) 理依托场地平整单位已建成化粪池,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周期较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午休(12:00-14:00)和夜晚(22:00-次日6:00)时段进行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相关要求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置。建筑垃圾约3t,以钢结构废料为主,交由物 (略) 置。项目施工期各类生产设备安装时产生了一定量的包装垃圾,交由物 (略) 置。本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土石方约1000m3,项目施工期结束后统一清运至贵阳市综 (略) 指定渣场堆存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材裁切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车辆产生的动力扬尘。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半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内,同时采取湿法切割,经采取相关措施后, (略) 粉尘排放量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颗粒物(其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原材料及产品需用汽 (略) 区,一般情况下,道路在自然作用下 (略) 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对环境影响总体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群升·大智慧10# (略) 临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临时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石料、沉淀池底渣和切割设备养护维修过程产生废矿物油等。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每日清运到周边垃圾集中收集点后, (略) (略) 理。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沉淀池底渣以及大棚阻隔粉尘定期清理后清运至贵阳市综 (略) 指定渣场堆存,对环境影响小。生产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的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相关 (略) 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