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 (略) 抗旱能力提升百座山塘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抗旱能力提升百座山塘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项 (略) (略) 境内,涉及泽泉、江益、苏家垱、甘露、金湖5个乡(镇)的凤凰、大塘、黄桥、燕坊、爱国、跃进、关帝庙、花园、泽泉、长塘、江益、青山、土牛等13个行政村。
二、本项目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水利设施用地。根据主体设计和现场勘查,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3.22hm2,其中永久占地12.17hm2,临时占地1.05hm2。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应根据实地调查(勘测)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故项目区由甘露镇山塘区、江益镇山塘区、金湖乡山塘区、泽泉乡山塘区、苏家垱乡山塘区、取土场区6个一级分区,114个二级分区组成。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山塘大坝、溢洪道和坝下涵管加固重建、库区清淤等。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6.07万m3,其中挖方12.61万m3(含表土0.31万m3)、填方13.46万m3(含表土0.31万m3)、借方3.55万m3(来源于甘露镇、江益镇、金湖乡、泽泉乡和苏家垱乡5个取土场)、余方2.70万m3(按所在行政村低洼处回填需要综合利用)。本项目总投资3393.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56.4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
本项目属改造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2月完成建设,总工期共6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三、基 (略) 迪鸿 (略) 组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的技术审查及意见,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时段和监测点布设基本可行。同意位于甘露、江益镇的项目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6个一级防治分区,即甘露镇山塘防治区、江益镇山塘防治区、金湖乡山塘防治区、泽泉乡山塘防治区、苏家垱乡山塘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其中:甘露镇山塘防治区划分为4个二级分区;江益镇山塘防治区划分为17个二级分区;金湖乡山塘防治区划分为12个二级分区;泽泉乡山塘防治区划分为62个二级分区;苏家垱乡山塘防治区划分为14个二级分区;取土场防治区划分为5个二级分区,总面积13.22hm2。
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各项指标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位于金湖、泽泉、苏家垱乡的项目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二级标准,各项指标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0.37万元(主体已列:350.38万元,方案新增29.98万元),主要包括:工程措施费181.66万元,植物措施费116.76万元,临时措施费9.75万元,独立费用40.68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9.3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9.20万元),基本预备费20.9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0元。 (略) 财政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厅、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税〔2022〕29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要求,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收。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你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机构,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按照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文件规定, (略)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总结报告,及时反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流失防治情况,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范围,并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加强检查。你单位应定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需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送我局批准。本项目如建设规模、地点、水土保持设施发生重大变化、变更,未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本工程如未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即投入使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罚,并按照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要求,对你单位以后申报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
特此批复。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