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开展2015年 (略) 协议库存供应商
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掌握 (略) 设备材料协议库存供应商真实信息,强化“一纸证明”在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略) 采购中的电子化单轨制和远程异地评审相关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略) (略) 要求将针对相关供应商开展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核实物资范围:
1) (略) 采购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1)均可参加本次资质能力核实工作。若供应商不在附件1名单中,或从未参加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的 (略) 地区供应商,只要供应商申请核实的产品在本次 (略) 协议库存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产品范围(详见附件2)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核实工作。
2) (略) 产品为今年首次正式纳入核实工作范围,其平台填写模板已正式上线,请需要申请该产品核实的供应商在平台中认真填写信息,并通过平台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注:申请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产品核实的,不在本次核实工作范围内,供 (略) (略) 提出申请, (略) 常规批次核实工作。
二、核实申请相关要求:
1.书面申请核实:
自愿参加本次核实活动的供 (略) (略) 递交书面核实申请(格式见附件3)以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略) 公章, (略) (略) 物资分公 (略) ,传真号码: *** ,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对应电子版至 * q.com 。
注意:附件3填写时物资中、小类严格按照附件2中的产品类别填写。
2.核实申请受理时间:
核实申请受理时间为 * 日-5月19日15:00前。
特别提示:为保证各供应商在今后招投标工作中资质能力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及承诺书提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3.电子商务平台申请核实:
自愿参加本次核实的供应商务必确保电子商务平台中申请核实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相关信息已填写完整准确,请及时、谨慎、准确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完成核实申请提交。
特别提示:平台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20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中填报信息、提交申请的供应商将不安排核实。
4.核实工作参考
供应商核实工作准备须知、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指南、金具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9。
5.名单内不参加的请务必来函说明原因
附件1内核实供应商中不参加本次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请务必填写《附件8 ××公司不参加资质能力核实说明(格式)》,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 * q.com 。
三、核实方式:
本次核实工作 (略) ,即文 (略) 核实,具体如下:
1.文件核实。
1)文件核实时间为 * -29日,所有报名参加核实的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提交相应资质能力文件,专 (略) 核实(纸质文件资料 (略) 通知)。
2)供应商在递交支撑性文件资料时,应同时递交一份加盖公章的资质能力核实信息公示承诺书原件。
特别注意: (略) 递交的书面文件应与电子商务平台上申请核实的产品相对应(包括电压等级和产品型号)。
2.现场核实。
对于文件核实通过的供应商 (略) (略) 现场核实,以下情 (略) 核实:①新申请且前期未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供应商;②前期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但核实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③企业资质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重组、并购、划转等情况;④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略) 房搬迁、生产设备改造等;⑤ (略) 核实的。现场核实 (略) 通知。
四、核实结果反馈
核实工作结束后,核实结果将通过E-mail或书面方式发给供应商。
五、核实信息公示
1.此次核实工作结束后, (略) 将在ECP平台上对供应商 (略) 公示, (略) 会监督。公示期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传真) (略) (略) 反映。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 (略) (略) 为处理的 (略) 处理。对招标投标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的,将依法向 (略) (略) 门报告。
2. (略) 采购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将“证明函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或提交资质文件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因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数据容量大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形的,依法 (略) 承担投标失败等相关风险。
3.本次核发的“一纸证明”有效期至 * 日, (略) 的形式告知供应商,新的证明函件发放后,有效期为 * 日或有效期为 * 日(此部分证明函件未盖章发放,但供应商存有电子版本)的证明函件将作废,不能继续使用。
六、咨询电话
1. (略) 号码:
聂建波 *** 、钱晔 *** 。
2.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