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意见 | |
1 | (略) 特 (略) 年产PET塑钢打包带*卷新建项目 | (略) 特 (略) | (略) 鼎湖区永安 (略) 一号厂房A栋1号厂房 |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PET塑钢打包带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PET塑钢打包带*卷。 | 2024年8月15 日 | 肇环鼎建〔2024〕 34 号 | 同意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 (略) 起诉。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