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扫地机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略) 扫地机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为中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扫地机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 (略) 分邮件处理场地配备8台电动扫地机,其中临县、孝义、文水、柳林、交城、汾阳、兴县、交口各配备1台。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备名称/类型 | 工作效率 | 数量(单位) | 备注 |
扫地机 | *m2/h | 8套 | 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质量保修期1年。 |
2.3供货期:供货期15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供应商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在 (略)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供应商未被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8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者通过登录 (略) (http://**.cn)购买采购文件(点击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登录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标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线上购 (略) 服务费100元/标段。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离 (略) (略) 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 (略) 站、和 (略) (略)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离 (略) 9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