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北厂区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年产100吨泛昔洛韦)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略) 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北厂区 | 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年产100吨泛昔洛韦)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二期 | 对北厂区现有年产100吨泛昔洛韦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 1.废气治理:十一车间卤代烃废气(二氯*烷、DMF、HCl等)经“一级水冷+一级冷凝(盐水冷冻)+两级碱吸收+碳纤维吸附”处理后由25米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十一车间混合有机废气(二氯*烷、DMF、醋酸、*酸*酯、正*醇、HCl、NMHC等)经“一级水冷+一级冷凝(盐水冷冻)+两级碱吸收+RTO”处理后由30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十一车间粉尘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由25米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十一车间酸性无机废气(HCl)经“两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5米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罐区废气(二氯*烷、DMF、*酸*酯、正*醇、HCl、NMHC等)经“一级水吸收+RTO”处理后由30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汽提、蒸发析盐不凝气(二氯*烷、DMF、*酸*酯、正*醇、NMHC等)经“RTO”处理后由30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高卤代烃且高盐废水(W1-1-1、W1-1-2、WG1-2)经“汽提”预处理后,与其他高盐废水(W1-2-1、W1-3-1、W2-1-1、WG1-2、WG1-4)混合经“蒸发析盐”预处理;高浓度废水(W1-3-3)经“一级铁碳+一级芬顿+二级铁碳+二级芬顿+混凝沉淀1+中和沉淀”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厂区内其他低浓度废水(W1-3-2、WG1-3、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汇合后经“两级UASB+A/O+二沉+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反应釜、各类机泵、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装隔声罩、基座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精馏残液、蒸馏残液、废液、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由光大绿色危废处置(盐城)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压滤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过滤滤渣、废碳 (略) 沿海 (略) 焚烧处置;废盐由光大环保(盐城) (略) 填埋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