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肥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姜山 (略) (略) 交叉口西 | |
建设单位: | 山东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函(山东)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 |
项目概况: | 利用租赁的厂房、办公区,建设掺混肥料生产线4条,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线1条,生物肥料生产线2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拟建成生产车间,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扬 尘;施工机械噪声;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方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染。 (一)大气环境 合理安排工期,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 水次数;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以防治 扬尘污染;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 (略) (略) 。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 少振动噪声。 (四)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定点 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运过程中车辆应遮盖,严禁沿途散落。 (二)营运期 废气: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线、液体生物肥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废气、搅拌废气、包装废气,掺混肥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废气、搅拌废气、破碎废气、挤压造粒废气、筛分废气、烘干废气、二次筛分废气、冷却废气、包装废气,均收集至“两级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排放。 废水:水喷淋设施废气洗涤更换废水回用于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