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审批股
于行社示字〔2024〕MZ0066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现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社会团体名称 | 延期登记时间 | 有效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业务主管单位 | 备注 |
1 | 于都县旗袍文化协会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 | #MJD#E | 谢平香 | 于都县楂林工 (略) | 于都县工业 (略) |
于都县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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