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须知履行各项义务,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竞 买 须 知
一、本竞买须知仅对2024年5月7日上午10时至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的拍卖会有效。
二、拍卖标的:铜陵万 (略) 破产清算部分财产。标的位于义安区钟鸣镇金龙 (略) 与G (略) 交汇 (略) 内,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配变电设施、配套设备等(整体拍卖),详见证件、清单,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
1.房屋建(构)筑物:主要为厂房、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约*.5㎡。
2.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出让性质,已办理产权证,证载面积约*㎡。
3.配变电设施、配套设备:变压器2台、单梁起重机4台、行车7台,锅炉设备1套、水冷却系统1套、部分水循环设备1套(不包含设备深蓝色部分、平台架及配电柜)、储罐设备(含电机)1套。
以上财产详见《拍卖清单》,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标的现场另有部分非本次拍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车辆、物资、在用配变电系统、配件、余料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三、竞买人竞买成功,自动成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具体金额向拍卖人咨询)。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到拍卖人处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逾期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均视为违约,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买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30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铜陵万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井湖支行 账号:9340 0501 0037 4920 50)交清全部成交价款,详细请咨询拍卖人。买受人悔拍、逾期付款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委 (略) 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按以下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1.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如有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
3.重新拍卖时,原违约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违约买受人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标的交付
1.买受人按规定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5日内,标的依据《拍卖清单》内容按照现状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看管,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延期办理移交、拒绝接收标的的,委托人将按5000元/日的额度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买受人延期、拒收达20日以上,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价款,对标的另行处置,所有损失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标的中部分建(构)筑物已办理产权证,但证载信息与现状不符,拍卖成交后仅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4.土地使用权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与相邻企业、个人存在占地使用、交错使用等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由于标的场地内存在部分非本次拍卖资产,如机器设备、车辆、物资、在用配变电系统、配件、余料等,此部分资产的具体搬离、移交时限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商定。
- 重要提示
1.买受人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等财产权证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且抵押解除后, (略) 《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权证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协助。
2.因建筑物年代久远,相关证载信息与现状不符,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诺标的中建(构)筑物能够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且不承担相关瑕疵担保责任。
3.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转移登记税费由委托人与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竞买人可在拍卖前向有关部门咨询具体税费标准。产权转移、变更期限为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90日内,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完毕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损失。买受人应在拍卖前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风险,发生非因委托人、拍卖人原因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标的租赁状况
1.目前厂区内尚存在租赁关系,均在破产受理日前形成,详见《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等资料,买受人须遵守《租赁合同》约定期限,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2.承租人在拍卖时拥有同价优先权(须向拍卖人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3.买受人交清价款后次月起享受租金收益,具体租金收取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处理。
八、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建(构)筑物设施以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残缺、老化、破损等理由反悔或要求赔偿;建(构)筑物面积与土地使用权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外观、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建筑物相关联及共用通道等处出现搭建物(构筑物)等存在瑕疵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如厂区内存留生产残留物,由买受人妥善处理且费用自理。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环保等部门对于厂区内土壤、环境的管理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特别说明:本次拍卖的标的部分建(构)筑物因年代久远部分已为危房,标的移交后,买受人须自行管理拍卖标的,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负,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有关水、电、气、物业等设施按照现状为准交付,转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费用自理。
十一、买受人对标的的生产、经营项目须符合标的所在地产业规划要求,相关政策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十二、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欠费等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含文字、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四、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如有面积差异、规划调整等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价格及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补偿。
十五、因本次拍卖的标的存在抵押和司法冻结,委托人协调抵 (略) 解除抵押手续、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买受人需承担标的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风险。
十六、竞买人已认真、仔细阅读该《竞买须知》,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同意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略)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