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就《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3点至5点
地点:公务楼1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贺灏(县自然资源局副督查)
(二)听证委员(3人)
旷 青(县自然资源局空规科副科长)
于雅雯(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科科长)
刘德阳(县自然资源局空规科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2人)
陈光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李福亮(县政府办主任兼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1人)
肖愉凡(县自然资源局空规科工作人员)
(五)听证监察人(2人)
陈云敏(县纪委驻政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兴宏(县司法局副局长)
(六)听证代表(17人)
李 密(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廖国宏(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陈海亮(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科科长)
王树华(县教体局校安办主任)
杨云忠(县水务局规计科科长)
陶继华(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处长)
曹 磊(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袁琼芬(匡远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曹仕梅(县人大城环委主任)(人大代表)
刘玉辉(县发改局审批科科长)
马巧丽(团县委副书记)(政协委员)
商 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蒋昌朋(县科技工信局副局长)
王云斌(县林草局林政科科长)
杨正旺(昆明宜良供电局工作人员)
张瑜(云露钰桥小区住户代表)
吕芸芳(乡鸭湖春锦苑住户代表)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经过会议前期的认真准备,听证会按时顺利召开,在本次听证会中各听证代表对《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内容分别从可操作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也提出很多宝贵的建议,并一致同意《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切实可行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一)各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宜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宜良县中心城区西北部居住人口集中,但是缺少公共休闲设施。建议在国土空 (略) 总体规划中,应对环卫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广场、城市体育公园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三)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应保障农村合理宅基地建设用地需求,预留产业项目用地空间。
(四)国土空间规划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核实环境质量指标可达性。
(五)部分文字表述有些不够准确,应与林业规划、环保规划、水利规划、旅游规划、新能源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再次核对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实施性。
(六)重点项目清单里的部分项目名称存在更改、用地范围有调整,应结合各职能部门专项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化完善。
(七)《规划》应按照《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方案》落实消防设施等建设内容。
六、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我局对全县涉及的基础配套设施、水利、交通、电力、能源、重点产业等各类项目共312个进行了梳理筛选,均已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重点项目清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城市体育公园等配套设施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保障农村宅基地及一二三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需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并尽快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重点项目清单》已于5月26日通过征求意见的形式发给各单位,建议各单位认真研究,查缺补漏,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四)听证代表提到的文本中的一些表述不正确和相关数据不准确的问题,我局将与相关部门及时对接核实,确保规划的准确性和可实施性。
七、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并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以及《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与本次听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