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海南)龙沐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24年12月5日顺利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出资人对《国信(海南)龙沐 (略) 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0日18时,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现将《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共有1家债权人,债权总额为202,*,该债权人已出席会议且表决同意,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02,*,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二、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共有2家债权人,债权总额为7,*,2家债权人均出席会议且表决同意,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三、出资人组
出资人权组共有2家出资人,其所代表的表决权总额为30,*,2家出资人已出席会议且均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国信(海南)龙沐 (略)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出资人组因表决同意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权额未达到全体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综上所述,《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国信(海南)龙沐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