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颍 (略) 年产40万立方米商砼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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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日
项目名称: (略) 颍 (略) 年产40万立方米商砼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颍 (略)
建设地点:阜阳颍上循环经济园非化工区纬五路南侧,消防站东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颍 (略) (略) 颍上循环经济园投资6000万元建设“ (略) 颍 (略) 年产40万立方米商砼迁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9597.85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仓储等用房16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0万立方米商砼。该项目已在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代码:2207-*-04-01-*)。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①车辆运输扬尘
汽车在项目场地运输原料和成品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以TSP计),为降低运输车辆扬尘的产生量,项目采取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在晴天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并控制车速,可大大减少扬尘产生,经采取路面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后,除尘效率可达80%。
②装卸粉尘
项目采取降低物料落差、对装载的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处理,且卸料过程在封闭的备料仓库进行,除尘效率可达80%,装卸扬尘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面源排放。
③投料粉尘
物料厂区生产时,投料过程为物料由货车卸料到原料大棚,铲车将物料铲入铲车以及铲车卸料进入料斗,投料过程有粉尘产生。项目砂石物料均堆放于封闭厂房,装卸过程均在厂房内部进行,并配套设置水喷淋装置,水喷淋抑尘效果为80%,厂房对粉尘的阻隔量按照70%计。
④筒仓上料呼吸孔粉尘
本项目搅拌站设2条生产线,设置4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2座矿粉筒仓。项目所需水泥、粉煤灰和矿粉通过槽罐车运输进厂,由槽罐车自带的空压机打入筒仓,此时产生的含尘废气由筒仓顶部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项目每个筒仓顶均自带一个脉冲布袋仓顶除尘器,两座搅拌主机筒仓共设8套脉冲布袋仓顶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7%,经除尘器处理后的含尘废气将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项目搅拌楼设于封闭式厂房内,极少量无组织粉尘通过搅拌楼出入口扩散,通过场地洒水抑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粉尘排放标准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表2标准。
⑤搅拌粉尘
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骨料通过料斗落入料斗下方的皮带输送机上,由水平皮带输送机将骨料输送到斜胶带,输送皮带采取封闭措施。本项目在生产线的配料机及搅拌机上部配套安装集气罩同时配套有皮带遮蔽帘,用于收集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每个搅拌机上部配套一个脉冲袋式除尘器,两座搅拌主机共设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7%,除尘器风量为8000m3/h,经除尘器处理后的含尘废气将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项目搅拌楼设于封闭式厂房内,极少量无组织粉尘通过搅拌楼出入口扩散,通过场地洒水抑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粉尘排放标准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表2标准。
⑥食堂油烟
本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器(其风量不小于2000Nm3/h,处理效率为80%)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烟囱高于屋顶排放。排放浓度为0.8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mg/m3)。
本环评设置的厂界环境防护距离为50米,根据现场勘查可知,项目厂界外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项目运营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准建设居民、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性建设。
(2)废水
本项目全厂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搅拌用水、搅拌设备清洗用水、车辆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用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降尘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通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过类比,声级值范围在70~80dB(A)。在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全厂四周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骨料和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等。
脉冲布袋除尘器和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中的粉尘回落至搅拌站和筒仓内回用;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沉渣,定期清理,集中收集后回用处理,不外排;不合格骨料及实验室产生的混凝土收集后外售作为道路建材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及设备维修过程中均会产生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日在县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颍上县发改委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