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莲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补助资金清算项目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要求,经浙江 (略) 五征分公司申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等四部门,邀请专家王玉鹏,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信息进行了审查核实。
经审查核实,浙江 (略) 五征分公司申报的387台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其中:2017年5辆, 2018年154辆,2019年199辆,2020年1辆,2021年28辆,总计数量387台。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五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五莲县财政局、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五莲县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4年2月2日至2月8日
联系电话:*,*,*,*
五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日